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各学院及各部门积极申报,经学院、部门推荐和资格审查共有108项教学成果奖进入答辩评审,经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两轮评审,共评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34项,现对201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4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必要性证明材料),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电话:2058072 18999739560
附件:石河子大学2016年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