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关于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yjsbgs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651

各学位点:

按大学规定,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两批进行(详见附件日程安排),为了保证我院2021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一次进行学位申请。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

)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答辩资格审查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持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学位论文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系统内确认(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开题时论文与目前论文是否一致、导师意见、论文初稿是否完成、学费是否交齐、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等),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平台送审匿名评阅。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要求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论文评阅且本学期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送审工作。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处网上公布的《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书写。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位,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中至少1位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4.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 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 各学院、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兵团学位办将组织抽查。

7. 答辩决议在答辩当天填写,不能涂改。

)认真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跨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时间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学院务必提醒研究生接到本通知后,到官网上下载最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相关材料下载链接地址如下:

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http://yjsh.shzu.edu.cn/2021/0226/c9081a153480/page.htm

2.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审批材料http://yjsh.shzu.edu.cn/2020/0924/c9081a148273/page.htm

3.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审批材料http://yjsh.shzu.edu.cn/2021/0624/c9081a159312/page.htm

各学院须指导正确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以上材料不得涂改,材料填写须符合时间逻辑,前面的填写时间不得晚于后面的填写时间

、时间安排

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石河子大学2021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联系人:陈洁婷  赵姗姗    联系电话:2057022

 

附件:石河子大学2021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

    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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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71

 

 

 

 

 

 

 

 


附件

石河子大学2021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事宜

第一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第二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备注

1

学位论文预答辩

71-715

91-915

学院组织

2

学位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716日前

916日前

按学校检测文件要求组织

3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717-719

917-920

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填写答辩前审批材料

4

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并送审

720-722

921-924

学院完成送审论文提交,学校完成送审

5

完成论文平台匿名送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

820日前

1024日前

学院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组织安排答辩专家

6

学位论文答辩

820-830

1024-115

学院做好指导,如实正确的填写答辩相关材料

7

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820-830

116-1114

管理系统研究生上传终版论文,授予数据核对(学位上报信息),学院完成审核

8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95日前

1120日前

学院完成系统学位申请审核

9

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915日左右

121日左右

学校完成学位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