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通知》参评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等要求,积极开展专利奖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至我局;院士推荐项目和示范企业自荐项目按参评条件自审后直接报送我局,由我局按程序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参加评选。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推荐项目根据推荐渠道报送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单位推荐函一份(院士推荐项目和示范企业自荐项目需报送院士推荐意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函)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3.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所有附件应嵌入PDF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20M;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5.以上电子版以专利号命名文件夹,文件夹中内容格式为:“ZLXXXXXX.XX+附件/申报书/授权专利公告文本”。
(二)纸质材料1份,统一胶装并以白色纸为封面。
(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三、联系方式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国太、夏文彬
电话:0991-2896171
邮箱:btzscq@163.com 邮编:8300017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8号南湖明珠大厦北门1208 室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成果办联系人:魏俊伟 侯伟
电话:0993-2058190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科 研 处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推荐项目分配表
单位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推荐项目数量 (上限) | 外观设计专利推荐 项目数量 (上限) |
第一师市场监管局 | 4 | 2 |
第二师市场监管局 | 2 | 1 |
第三师市场监管局 | 3 | 1 |
第四师市场监管局 | 1 | 1 |
第五师市场监管局 | 1 |
|
第六师市场监管局 | 5 | 1 |
第七师市场监管局 | 1 | 1 |
第八师市场监管局 | 8 | 2 |
第九师市场监管局 | 1 |
|
第十师市场监管局 | 1 | 1 |
第十一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1 |
|
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 | 3 |
|
第十三师市场监管局 | 1 |
|
第十四师市场监管局 | 1 |
|
石河子大学 | 4 |
|
塔里木大学 | 1 |
|
新疆农垦科学院 | 2 |
|
合计 | 40 | 10 |
以上名额不包含院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名额 |